鉴于合同到期而决定终止时,所获取之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额度之内者,将予以免除个人应缴纳的所得税款;然而对于超出上述三倍额度的部分,并不纳入当年度合并收入之中,而是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依法进行核算并缴纳税收。
值得关注的是,经济补偿金额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以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
若工作时间为六个月至不足一年之间,则视为一年计算;若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则仅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至于所谓的月工资,乃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最后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