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令条例,法定节假日之外的超时工作薪酬追讨的诉讼有效期被设定为一个公历年度。
然而请各位注意,若在劳动力雇佣期内,因为工资支付问题产生了争议,那么劳动者向执法机关提起相应仲裁请求就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制约和影响。
但是,当劳动关系结束后,劳动者必须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索赔要求。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了确保劳动者能够成功地追索到加班费,他们需要妥善保存所有能够证明加班真实性的相关证据,例如考勤记录、加班审批表格、工作电子邮件以及证人证词等等。
同时,我们也强烈建议劳动者尽快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以避免因为超过时效而失去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