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交付房屋所产生的违约金的起始计算日期这一问题,多半取决于购房合同中所作约定。
通常而言,该日期通常自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至此后续次日开始计算。
倘若合同内已对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及其起止时间有明确规定,则应严格依照合同条款进行履行。
但若合同对此并无明确约定,一般应从开发商实际违规违约之日起开始计算,此处的违约指的便是超出约定交房日期的第二日。
值得关注的是,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还需充分考虑到开发商此前是否已经通过书面形式向业主披露了关于延期交房的信息,以及此种通知的具体时间点;同时,延期交房的原因是否属于不可抗力等诸多因素,均需要纳入考量范围之内。
总的来说,具体的计算日期应根据合同约定与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对于此事,广大业主务必保存好相关凭证资料,如购房合同、开发商的通知函之类,以便于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