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租房押金所涉及的退还问题,需根据实际情形进行审慎评估。
在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之际,若租户并未出现任何违约行为,则出租方有义务全额返还其所缴纳的押金。
然而,若租户未能遵守合同条款,例如未能按期交纳租金或者对房屋设施造成了损害等,那么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扣除相应的款项后,将多余的押金退还给租户,或是完全不予以退还。
但是,若出租方无正当理由却故意拒绝退还押金,并且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作为支撑,这无疑是一种违法行为。
当租户遇到此类情况时,可以优先尝试通过与出租方进行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无法达成共识的话,则应凭借租赁合同以及押金支付凭证等有力证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出租方退还押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而言之,要判定押金是否应该退还,以及退还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关键在于审查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条款以及租户是否确实存在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