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对因工伤所引发的权益赔偿存在异议,您可遵循合法之步骤进行处理。
主要包括以下数种方法:首先,您可以发起行政复议,向上一级行政部门提交针对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机构的复议申请书;其次,您亦有权向赋有司法管辖权的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此外,若已经完成了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评估环节,对于赔偿金额有疑义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
倘若对仲裁结果仍不满意,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个自然日内,您还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请务必在法律规定的时效范围内行使您的权利,否则可能会导致不良的法律后果。
同时,为了确保您的诉求得到充分支持,请妥善保管相关证据,例如工伤认定书、医疗记录、劳动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