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规的审判过程中,民间借贷引发的网络诉讼一旦法院安排开庭进行审理,通常要求涉案双方应当亲自到场参与。
然而在特定的情况下,如当事人因众所周知的理由确实无法亲临现场,同时已提前向法院递交正式书面申请,并且得到了相关许可,或者已经委派了诉讼代理人代表其出席庭审等,那么当事人便可不亲自出席。
尤为值得关注的一点在于,亲自出席庭审能够使当事人更为直观、充分地陈述案件实情以及维护自身权益。
反之,如果未亲自参加庭审,且未能提出合理的原因或未能作出恰当的代表人员安排,很有可能被视为已经放弃了答辩权利,这将对整个案件的裁决产生不小的影响。
因此,是否赴法庭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权衡再做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