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来看,关于工伤伤残鉴定时效性的问题需要具体对待。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逾期不申请者,则员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家属以及用人单位所属工会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述。
然而,劳动能力鉴定方面需待伤情比较平稳之后再行展开,并无明确的最长期限约束。
然而,若伤势较为严重且康复期较长,可能会适当延长鉴定时间。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受伤员工在伤情稳定之后尽快申请伤残鉴定,以便能够更加有效地保障个人合法权益。
切勿拖延太久,以免因为证据丢失或其他原因导致维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