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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去做

工伤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去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2024-10-01 14:03:31 已帮助10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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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去做
工伤伤残鉴定的具体期限,往往要根据伤者病情稳定程度来确定。
从普遍情况来看,首先必须完成的程序乃是工伤认定,待工伤认定决定书正式颁发并确定伤势相对稳定之后,若存在残疾或者对劳动力产生影响的情况,便可以启动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若是涉及到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导致劳动力丧失程度的鉴定,则大多在病休期满之时进行。
在此过程中,如果停工留薪期尚未结束,但是伤势已呈现出相对稳定的状态,也是可以考虑提前提出鉴定申请的。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各个地方在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可能存在轻微差异,因此建议您及时与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取得联系,以获取更为详尽的时间安排以及申请流程信息,从而避免错失最佳的鉴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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