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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时间期限是几年的

伤残鉴定时间期限是几年的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2024-10-01 15:12:11 已帮助21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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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时间期限是几年的
关于伤残鉴定的时间限制,此乃须根据递进情形加以详细考量的问题。
一般来说,当受伤状况趋于平静之后便可着手评估并判定是否存在伤残现象。
就因交通事故导致遣残这种情形,应于治疗完成后第 15 个自然日之内提交相关申请。
然而,对于因工作过程中所遭受的伤病造成的残疾,有关单位有义务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第 30 个自然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倘若单位未能履行这一职责,那么工伤职工或者其欣然赞同者,亦或是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第 1 个自然年内,直接行使这一权利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民事诉讼程序中,通常需要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伤残鉴定申请。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不同地区以及不同案件类型之间可能会存在一些微妙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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