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事故赔付中,误工费用通常被称作“停工留薪期工资”。
然而,其计算方式并不是单纯的以每日固定金额来衡量。
首先,我们必须遵循的原则是,在您遭受伤害之前所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即以您在受伤前的月工资为基础进行核算。
例如,若您在受伤前的月工资为 8000 元,那么将这笔金额除以当月的工作天数,便可得出每工作日的工资标准作为计算依据。
其次,关于停工留薪期的期限,一般来说不应超过 12 个月。
如遇伤势严重或情况特殊者,需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予以确认,方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
至于具体的金额,则需要综合考虑您的实际工资水平及停工留薪期的持续时间来加以确定。
为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建议您妥善保存与工资发放有关的各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