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未持有书面欠条,当事人也有权对此种拖欠薪酬的行为进行申诉诉讼。
此时,当事人需进一步搜集其它能够证实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务关系及拖欠薪酬事实的确切凭证。
例如,劳务合同、工资支出明细表(如银行对账单)、雇员证件、出勤记录、涉及工作内容的电子邮件乃至会话记录等等。
若有见证者能够出具声明证实当事人在该机构任职并遭受薪酬拖欠的情况,那么见证者的证词亦可作为有效证据。
在正式提出申诉之前,建议当事人首先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乃是解决劳动纠纷的必经前置程序,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不满的,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尽管法律将竭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然而充足的证据却是胜诉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