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当租赁协议届满而未予续订时,原有的租赁契约即告失效。
然而若租赁双方仍依照原定合同条款持续执行,则可被视作无固定期的租赁协议。
在此种情形下,租赁双方皆享有随时解除租赁合同的权利,但须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关于无固定期租赁的处理方式,出租人在决定解除合同时,必须于合理期限前向承租人发出通知;反之,承租人欲解除合同,亦应提前告知出租人,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倘若您正面临此类问题,我们强烈建议您尽早与对方进行协商,以达成续签租赁合同或者明确租赁关系的共识,从而规避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