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支付给员工赔偿金的具体金额,主要依循解除合同产生的原因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核算。
假设是由于雇主方违反了劳动法而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就需要额外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对于工作年限不足半年的劳动者,则只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而对于工作年限超过半年但未满一年的劳动者,则需支付两个月的工资。
倘若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决定解除劳动合同,且这一决定由雇主方提出,那么雇主方就必须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这里所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工资不仅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形式的收入,还应涵盖其他非货币性的福利待遇。
然而,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超出了雇主所在地的直辖市、设立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执行,但是支付的总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