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工遭受工伤并处在治疗阶段时,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的主要承担者往往是雇主或用人单位。
依照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当职工出于工作原因而承受了意外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进行医治时,他将有权享有工伤医疗待遇。
对于此类工伤治疗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费用,只要此类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那么这些费用就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予以支付。
然而,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在此期间内所产生的与工伤待遇相关的所有费用,都将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用人单位有责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第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倘若用人单位未能如期履行此项义务,那么在此期间内所产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也将由该用人单位独自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