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一名借款担保人,所负担之主要职责如下:即在借款人无法履行应尽债务之时,承担起确保债务得以清偿的重任。
在此方面,根据不同的情况可细分为一般性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方式。
在一般保证的情形下,仅当借款人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并强制执行之后,仍然无力偿还债务之际,担保人才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在债务到期之日起选择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债务,亦或是转向要求担保人承担此项责任。
一旦担保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之后,便享有向借款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在此过程之中,尤为重要的环节便是在提出担保建议之时,需详细了解担保形式及其责任范围,并且审慎评估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以期规避可能对自身造成的无谓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