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离婚之后单方面没有获得亲自探望子女的权益时,您可以采取下列法律措施予以处理。
首先,建议您尝试与对方进行平等、理智且有效的对话,探讨如何实现对子女合适且有益的看护和关爱。
假如经过协商无法达成共识,您有权向当地法院提出诉状,请求院方判定并确保您的探望权能够得到遵守和尊重。
在正式起诉之前,您务必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收集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例如离婚协议书中有关探望权的具体条款、对方阻碍您行使探望权的证据等等。
法院将依据子女的最大利益原则,全面评估和考量双方的实际状况,从而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确定适当的探望方式以及时间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一旦您成功获得了探望权,而对方仍然拒绝履行其义务,您可以申请法院实施强制执行。
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必须坚持适度原则,始终把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放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