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主要涵盖以下几方面内容:首先,税务部门可以通过向纳税人的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从纳税人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除相应的税款;其次,税务部门有权对纳税人的财产进行扣押、查封、依法进行拍卖或变卖等操作,这些财产的价值应当与应纳税款相匹配,以此来抵偿税款。
然而,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之前,税务部门必须遵循告诫在先的原则,即先进行警告并责令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相关税款,若逾期仍未缴纳,才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此外,实施强制执行措施时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授权及程序规定,以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个人及其所抚养的家属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住房和用品,则不属于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