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金的计算较为繁琐,一般涵盖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医疗费依据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产生的费用来计算,需凭票据支付,不包含原发病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由患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进行计算。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以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为标准计算,从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 30 年;然而,60 周岁及以上的,不超过 15 年;70 周岁及以上的,不超过 5 年。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来计算。若造成患者死亡,赔偿年限最长为 6 年;若造成患者残疾,赔偿年限最长为 3 年。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形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