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只有一套住房在满足特定条件时能够被强制实行。倘若
被执行人以及其需
扶养的
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一般不会强行拍卖、变卖或者用以抵债。不过,要是出现以下这些情况,唯一住房依然有可能被执行:其一,对被执行人负有
扶养义务的人在其名下还有其他能够满足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其二,执行依据生效之后,被执行人通过转让其名下的其他房屋来逃避
债务;其三,
申请执行人依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的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以及其需扶养的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
房屋租赁市场的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到八年的租金。总之,得依据具体的情形来判定唯一住房是否可以
被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