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支付违约金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劳动者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形下才承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责任:
一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
二是劳动者违反职业竞业限制约定。
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