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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属于临时工吗
非全日制用工属于临时工吗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劳动关系的认定其实是一个大课题,不仅涉及到如何根据构成要件对当事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还涉及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等其他用工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的比较和区分。
2024-02-22 20:52:00
已帮助179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吗
兼职不属于
非全日制用工
。兼职者除了可以领取本职工作的
工资
外,还可以按标准领取所兼任工作职务的其他工资,兼职人员和兼职单位之间不是
劳动关系
,不属于现行
劳动法
律
法规
的使用范围;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和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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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属于临时工吗
包敬立
问题:你好,我和一个教育机构签了一个全日制大专的合同,结果没报上名,也没有参加高考,现在不退钱,属于什么案件,交了3.3w订金
属于委托合同纠纷案件,可以起诉教育机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的结算周期如何
一、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劳动保障部备案。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以下因素:当地政府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等。三、《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终止用工吗
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照这一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通知的形式。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针对非全日制劳动,对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作出了突破性的规定。因为非全日制用工的突出特点就是它的灵活性,规定过多会限制这一用工形式的发展。为了更好地利用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从而促进就业,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作出了比全日制用工更为宽松的规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讲的“终止用工”既包括因劳动合同期届满而导致的终止,也包括劳动合同期没有届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非全日制用工计件的问题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有保险吗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关系来说,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度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应当为非全日制劳动者答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包敬立
问题:你好,我们单位是微小型企业,食堂做饭的大姐上班时间自由,只要把午餐准备好,涮洗厨具后可自行离开,非全日制关系,工资是按月结算,请问我们要签订非全日制合同吗?
可以签订书面合同也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律师你好。我姐姐想应聘到一家洗化,企业公司上班。他想咨询一下,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得个朋友因为那个上班时间的事在忙呢,我就想要知道那个非全日制用工规定法条的相关问题及事宜,求解答啊!
你好,你要咨询的非全日制用工规定法条的事,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是平常正常上班,晚上想找一份兼职工作,所以想了解相关问题,请问非全日制用工管理规定。
第69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3、试用期规定第70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4、劳动合同解除及补偿第71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5、工资标准及支付周期第72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6、社会保险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以上是对非全日制用工管理规定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您满意。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朋友是个非全日制的员工,最近非全日制越来越多了,咨询下非全日制用工有无节假日呢
您好!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并不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工资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协议不同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以签订书面用工协议,也可以签订口头协议,并不能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并且在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同时,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签订多份劳动合同,即可以兼职。非全日制用工也有小时数的限制,超过了一定的时数,就属于加班了,是有加班费的。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朋友现在做的事非全日制工作,现在问题是不太清楚非全日制用工与雇佣关系这件事情请帮忙解答一下这件事情
对劳动者而言,在试用期情况下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也通过这一条规定得到了救济。另外,在建立劳动关系后,劳动者也不再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而可以随时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提出终止用工。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律师您好!我今年在这边遇到了兼职,所以想了解一下非全日制用工可以约定工资么?谢谢解答了!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灵活就业的一种形式,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比全日制用工要强。而劳动合同法中还明确:“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不支付经济补偿”。对于用人单位,不得约定试用期就不能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不得约定试用期,在非全日制用工的试用期问题上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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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威律师
2024-09-21 22:02:24
你好,具体的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在煤矿工作20多年,现单位不通知去上班也不发工资,这种情况如何起诉?
钱威律师
2024-09-21 19:43:15
你好,具体的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是这样,我们五个人2万9百多的工钱,建筑包工头总是一拖再拖,三年多了都不结算给我们,该怎么追好吗?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9-20 14:15:57
您好,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
问题:我妈妈在饭店工作,今年七十岁,今天饭店打电话通知不要去上班了,说年龄大了?
徐斌律师
2024-09-20 11:09:31
可以的,详细的也可以联系我咨询。
问题:私立学校的教师试用期可以离职吗?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9-19 17:10:46
您好,电话沟通详情。。。
问题:公司倒闭让我们签离职协议签完工资扣着不给找各种理由不给怎么办?
李兵律师
2024-09-19 15:04:23
可以起诉。而且应当办理
问题:去办理退休时说我下井数不够15个每月不给办理,现55该提前退休,矿山关闭买断,我在矿上工作16年?
李兵律师
2024-09-19 15:11:54
江苏省徐州市劳资纠纷专业律师李兵,为你咨询
问题: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职工保险没缴够,怎么办?
樊乐乐律师
2024-09-19 10:21:19
15 年入职公司,18 年才开始交社保,8 月底离职,是可以要求公司补交之前的社保的。理由如下: - 法律依据: -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这说明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 - 实践操作: - 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为其补缴 2015 年至 2017 年期间的社保。如果公司同意补缴,那么双方可以按照社保经办机构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 如果公司不同意补缴,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保经办机构投诉。投诉时需要准备好能够证明本人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相关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责令公司补缴。 不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有时效限制,一般来说,离职后应在一年内提出补缴社保的诉求。建议尽快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题:15年入职公司,18年交社保,8月底离职,可以让公司补交之前的社保吗?
钱威律师
2024-09-18 18:28:21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
问题:老板扣员工钱违法吗?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9-19 16:37:18
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劳动仲裁
问题:劳动仲裁?
钱威律师
2024-09-21 19:43:15
你好,具体的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是这样,我们五个人2万9百多的工钱,建筑包工头总是一拖再拖,三年多了都不结算给我们,该怎么追好吗?
李兵律师
2024-09-19 15:04:23
可以起诉。而且应当办理
问题:去办理退休时说我下井数不够15个每月不给办理,现55该提前退休,矿山关闭买断,我在矿上工作16年?
李兵律师
2024-09-19 15:11:54
江苏省徐州市劳资纠纷专业律师李兵,为你咨询
问题:到了法定退休年龄,职工保险没缴够,怎么办?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9-19 16:37:18
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劳动仲裁
问题:劳动仲裁?
钱威律师
2024-09-21 22:02:24
你好,具体的可以详细沟通的
问题:在煤矿工作20多年,现单位不通知去上班也不发工资,这种情况如何起诉?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9-20 14:15:57
您好,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
问题:我妈妈在饭店工作,今年七十岁,今天饭店打电话通知不要去上班了,说年龄大了?
徐斌律师
2024-09-20 11:09:31
可以的,详细的也可以联系我咨询。
问题:私立学校的教师试用期可以离职吗?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9-19 17:10:46
您好,电话沟通详情。。。
问题:公司倒闭让我们签离职协议签完工资扣着不给找各种理由不给怎么办?
樊乐乐律师
2024-09-19 10:21:19
15 年入职公司,18 年才开始交社保,8 月底离职,是可以要求公司补交之前的社保的。理由如下: - 法律依据: -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这说明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 - 实践操作: - 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为其补缴 2015 年至 2017 年期间的社保。如果公司同意补缴,那么双方可以按照社保经办机构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 如果公司不同意补缴,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社保经办机构投诉。投诉时需要准备好能够证明本人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相关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责令公司补缴。 不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有时效限制,一般来说,离职后应在一年内提出补缴社保的诉求。建议尽快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题:15年入职公司,18年交社保,8月底离职,可以让公司补交之前的社保吗?
钱威律师
2024-09-18 18:28:21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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