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辞退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利,单位辞退劳动者必须要有法定的理由,必须要有法定的条件。
3、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法定条件: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4、如果没有上列条件,不可以辞退。
5、辞退通知不需要本人签字生效,但是必须要写明辞退的理由。
6、辞退通知并不立即生效,劳动者还有申诉权,有申请仲裁权,有提起诉讼权,劳动者通过维权后,才可以决定辞退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