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人社局调查。工伤认定不开庭,并不需要证人出庭作证,但证人慑于用人单位的压力,不愿意为工伤职工到人社局作证的,工伤职工可以提供线索,申请人社局进行调查。人社局工作人员应当进行调查核实。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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