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这个问题,我先简单给你介绍一下,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
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
拆迁人或
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首先 第一步:房地产评估。到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交易大厅。办理这项时先要决定由谁负责
评估费用,买卖双方均可,申请人要填委托书,提交
房产证原件及
复印件、土 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最后一页的图)、申请人的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提交后可拿走,自己保管以防丢失,留复印件在交易大厅即 可。评估由所在的市一级房产评估机构负责,由于要评估的多,往往得等一段时间。评估费
占房产评估额的0.5%,交完钱后给你两份评估报告。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第二步:交营业税。到房产所在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需提交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评估报告。(普通住房满5年
免征,不满5年差额征收;非普通住房不足5年全额征收,满5年差额征收)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第三步:办理
房产证过户。到房产交易大厅办理,需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平面图(在房产证的最后一页的图,要把里面内容挡住复 印成空白表),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完税证明(地税上给的东西),房产评估报告。这是需要买卖双方都到签字,按手印,
结婚的需要带上夫妻双方的身 份证及复印件。交易费,按房屋3元/平方米收,签完字后,还需要到当地财政局
交契税。最后领取房产证。需要交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
印花税5元。希望这些回答能够解决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