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随时解除。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
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房屋租赁,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没有续签合同但仍继续使用房屋、交纳租金的,则认为双方形成不定期租赁合同关系,双方仍按照原合同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此时,双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要注意给对方预留合理期限搬迁或寻找下一位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