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2、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3、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4、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5、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6、奖金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7、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8、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
车主在购买车辆后,为了减少意外事故发生时自己需要承担的赔偿金,一般都会给车辆购买强险,此种类型的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受伤的,误工费等的赔偿金首先由保险公司支付,若是保险公司承担责任之后,赔偿金不够,那么该主题才需要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