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质量问题。一般质量问题包括裂缝、脱皮、空鼓、漏水、漏电等。
2、房屋质量不合格。
3、迟延交付房屋。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在催告后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 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配套设施迟延或者交付不能。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水、电、气、暖、通讯、有线、宽带等;配套公共设施包括停车场、运动场、游泳池、道路、花园、绿化、医院、学校、超市、会所等基础设施。
5、装饰和设备不合约定。
6、房屋相关资料不完备。
7、房屋负担其他权利或产权瑕疵。
8、规划、设计变更。
9、前期物业纠纷。
10、交纳税费纠纷。出卖人经常将交纳或代收相关税费作为交房条件,买受人则持相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