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各位律师:<br>我在2010年10月10日于房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一年,租金一季度一付。谁知房主与2010年11月在并未告知的情况下将房子卖出,并且在2011年1月付下季度租金时也没提起,现在新房主让我住到4月份搬走,下季度租金不收,要自己住,原房主又不愿出面解决问题,我该怎么办?
1\如果你也想购买该房产,则可以宣告这份买卖协议无效,你享有同等条件的优先购买权;2\如果不想购买,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你可以继续按照原来的租赁合同承租房屋.如果需要法律服务,可以和我们联系:1351256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