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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借款合同效力

抵押借款合同效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2024-03-02 03:23:50 已帮助40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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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借款合同需要具备哪些条款

1992年12月31日司法部发布、施行的《抵押贷款合同公证程序细则》规定:


抵押贷款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一)借款人贷款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的姓名、借款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合同签订日期、地点、合同生效日期;


(二)贷款的用途;


(三)贷款的币种、金额、期限和利率;


(四)贷款的支付及偿还本息的时间、方法;


(五)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处所、使用权属及使用期限;


(六)抵押财产现值;


(七)抵押财产及其产权证书的占管方式、占管责任、毁损和灭失的风险负担和救济方法;


(八)抵押财产投保的险种、期限;


(九)抵押财产的处理方式和期限;


(十)违约责任的处理方式和期限;


(十一)借贷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借款人违约时,贷款人可以申请公证机关出具强制执行证书,向人民法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的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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