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 德州市区城市规划区之内的,按市政府有关拆迁补偿文件规定执行;县(市)城市规划区之内的,县(市)政府有规定的,在不低于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标准的前提下可按其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参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市、县(市)城市规划区之外的,参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房屋拆迁旧料按各有关规定执行。
2 、围墙 砖墙 2.5米以上 75元/米 旧料归原主 2-2.5米 65元/米 2米以下 55元/米 坯墙 2.5米以上 40元/米 2.5米以下 35元/米
3 、畜禽舍 砖混结构 70-80元/平方米 旧料归原主 简易结构 30-40元/平方米
4 、迁坟 棺木、拾骨、骨灰盒 150元/座 包括迁葬工程费
5、 温室 大棚 钢、砼骨架塑料薄膜顶(含附属屋) 25-35元/平方米 旧料归原主 简易塑料薄膜棚 10-20元/平方米
6 、小桥 钢筋混凝土矩形板桥 800-1000元/平方米 按桥面面积计算 石拱桥 800-1200元/平方米
7、 涵洞 石盖板涵跨径1-2米 300-500元/米
石拱涵跨径1-4米 800-1200元/米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跨径1-2米 800-1200元/米 钢筋混凝土盖板涵跨径1.5-4米 1000-1400元/米
8、 水井 手压井 120元/眼
(1)补偿费包括开凿、用料及用工等包干费用。
(2)废井按补偿标准的50%计算。
(3)机井按井深分段计算。 下管井 180元/米 砖井 深5-10米,直径1.5米 2000元/眼 深10-20米,直径≥2.5米 4000元/眼 机井 深20-50米 150-180元/米 深50-100米 200-230元/米 深100-250米 260-280元/米 深250米以下 300-330元/米
9 、乔木 幼树、胸径小于3cm 2元/棵 树归原主。特种用途材补偿价格另议。 胸径5-10cm 25元/棵 胸径10-20cm 40元/棵 成材树胸径大于20cm 45元/棵
10 、果树 苗木 2元/棵 果树包括:苹果、梨、桃、杏、枣、葡萄等树种,树归原主。 幼龄期(未结果) 30元/棵 初果期 180元/棵 盛果期 250元/棵 衰老期 150元/棵
葡萄 幼龄期 (未结果) 5元/棵 初果期 10-20元/棵 盛果期 20-30元/棵
11 、灌木 一年生 2元/墩 多年生 3元/墩
12 、电力通讯线路 低压线路或通讯广播线路 1000元/杆 包括线杆、电线等材料损失、迁建工费。
13 、砖瓦窑 18—32门轮窑 8000元/门 包括烟囱及烘干室。 老式土窑 10000-20000元/座
14 、苗圃 杨、柳、桐树类 3000元/亩 树归原主,补偿费为移栽及损失费。 松、柏类及 其它观赏、经济树种 4000-5000元/亩
15、 塘 鱼塘 5000-6000元/亩 土石方工程及鱼苗损失费 藕塘 3000-4000元/亩 土石方工程及藕秧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