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是需要的各中小学招生一直秉承“免试入学”的原则,对有房本、有户口的家长来说,事情就简单多了,只要按照学区规划到对口学校办理入学即可。1、证件要备齐:
房产证、户口本、父母
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孩子接种证等相关证件及
复印件;2、录取原则:在对口学校即可享受第一批录取。此外,还有这三种特殊情况仍不可避免:(一)有房无本1、需准备证件:
购房合同及发票、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儿童接种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2、录取原则:同样享受“有房有户”对口学区第一批录取;3、注意:部分学校会去居住地实地考察“实际情况”,如发现房子无人居住,会取消孩子的入学资格。(二)房本名字非
第一监护人1、需准备证件:房产证、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儿童接种证及儿童父母
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2、录取原则:同样享受“有房有户”对口学区第一批录取;3、注意:如果孩子未和第一监护人(父母)生活在一起,学区房房本上的名字是孩子其他
家属,那么入学只需要额外提交孩子父母的身份证即可。(三)拆搬迁导致学区变化1、需准备证件:房产证、户口本、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儿童接种证、改派证明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2、录取原则:同样享受“有房有户”对口学区第一批录取;3、注意:对于
征地拆迁居民子女根据实际居住地就近安排入学。征地拆迁居民子女在过渡期内,持户口证明、房屋
拆迁证明和
居住证明,由教育局教育科审验合格后安排就近入学,过渡期满可转入返迁地对口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