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承租人死亡,除了在公租房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的人外,下列情形的共同居住人也有权利要求继续履行公房租赁合同:
1、本市暂无常住户口,因与原承租人或同住人结婚而在该公房内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
2、因服兵役、就学、服刑等原因,户口迁出原承租人生前承租公房,但在原承租人死亡前实际居住生活于该公房内,且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
3、因居住困难等原因租赁他处住房或借住他处而搬出原承租人生前现承租公房,但户口未迁出的
在看完了上文内容之后,各位对公租房的申请资格应该有一定了解吧。不得不说现在只是部分城市推出了公租房,而在申请资格上面也因为城市的不同,而导致具体的要求不一样,这其实都是可以理解的。即使在申请获得了公租房的租赁资格之后,也不代表就可以一辈子租赁该公租房,通常公租房的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