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中介要为购房者提供合适的房源,并回答购房者咨询的问题。
2、在给购房者进行服务的过程中,要保证不给购房者带来损失。因为好多的中介机构的职员因为过错给客户带来的损失我们可以找中介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中介公司作为服务机构,不能够以任何的借口推脱责任。更不能以开除员工为借口而推脱本应该承担的损失。
3、中介公司应该给顾客提供真实的信息。中介机构保证已事先核实为购房者提供的房屋资料,并满足购房者的特别要求,但因出卖人提供的信息有误或有欺诈内容,应由中介机构承担损失,先行向承租人赔偿损失。首先我们在选好中介公司之前,不要立马与该公司签合同。买卖房屋的人员应该认真阅读里面的内容,了解清楚,不要着急的签字,以防掉入合同的陷阱。好多的中介公司在您进去咨询的时候就递给你合同催着您签字,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更应该了解清楚里面的内容。
4、很多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企业中,店堂收费公示牌和合同中,绝大多数只写明了收取中介服务费标准,但不写明收取中介服务费对应的服务项目。中介企业应该给买卖双方提供哪些服务,中介企业有的说不清楚,认为买卖双方自己签订买卖合同就算完事了。有的标明中介服务费保底收1000元,有的各收买卖方成交价的1.5%。消费者对于超过标准的部分应理直气壮地拒付,而且应要求二手房买卖中介服务企业提供对应的服务项目。
5、在二手房屋中介在拿到中介费用之后,就应该给买卖房屋人员提供各类税费服务,但必须按照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收取,如果私自增加金额,是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还要给对方提供各类的票据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