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不能提出
住房公积金。只有购买、(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具体提取条件和提取办法;无
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死亡或者被
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五)偿还
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如果是非本地户口,且不在本地继续就业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三)、建造房屋或者
退休等法定情形下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请参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