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
购房合同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你看然后给你一份
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
法律效力同等原件。 根据我国《城市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
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
购房者能及时办理
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