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受伤职工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否则就过了时效。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当中的规定,在三种情况下是不能够被认定为工伤,但其中并不包括因为职工自身过失的行为导致受到伤害,于是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不管是因为自己的过失还是其他同事的过失导致受伤,其实对工伤的认定都是不会产生什么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