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侵权责任法》(自废止)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
赔偿责任。即只有医院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医疗机构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如何判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 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主要看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违背法律、
法规、规章以及诊疗护理常规等,若违反,则医疗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对于胸痛入院的病人,入院后诊疗护理常规要求进行心电图、心肌酶学等检查,医务人员没有进行相关检查,导致漏诊相关疾病,对于这种情况医疗机构就存在相关过错,系没有按照诊疗护理常规的要求进行;还可以看医务人员是否尽到注意义务,如没有及时发现病情,仍然是医院的过错。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