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
购房过程中发生的
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
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 (1)协商。由双方
当事人进行协商。 (2)调解。调解,是指购房
纠纷的买卖双方,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
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使购房纠纷及时得到解决的一种方式。 (3)仲裁。仲裁又称公断,是指买卖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仲裁机关依照国家法律、
法规和
地方性行政规章、规定做出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的裁决。如果双方中有一方不愿将纠纷
递交仲裁,那么就不能采用这种方式解决纠纷。 (4)行政解决。购房纠纷的行政解决,是指经
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等部门调解无效或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又反悔的纠纷,或者是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到
行政部门投诉,由该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
行政行为。 (5)诉讼。购房纠纷的诉讼解决,是人
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和其他
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 《
民事诉讼法》第119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