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要年检了,
交强险保单丢失,可以持其他任一联
复印件并加盖保险
公司印章、
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复印件、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合格证明原件、行驶证原件到车辆管理所填写申请表并交验机动车办理检验手续。 一、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三章 其他规定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
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
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二、年检所需资料及流程 (一)年检时间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专用校车应当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非专用校车应当自取得校车标牌后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6、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二)年检材料 1、《动车车牌证申请表》原件(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丢失的,收存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3、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复印件;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5、行驶证原件; 6、属于
受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还应提供《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 7、
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
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
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三)
年检流程 1、到检测线进行机动车检测并缴纳检测费用; 2、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大厅提交资料,签注行驶证副页,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以上便是“交强险保单丢失验车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