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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因病死亡工伤认定

教师因病死亡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2024-02-22 14:17:00 已帮助16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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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死亡工伤认定材料规定内容

申请


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资料。


审核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审核: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核实


工伤认定调查核实: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中止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送达


工伤认定结论送达: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因病死亡工伤认定材料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因病死亡,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职业病的,也是属于工亡的范畴,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中的赔偿,包括亲属的抚恤金,工亡补助金还有丧葬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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