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根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确定。一般情况下
旷工三天以上的,用人单位即可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
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上没有自动离职的概念。自动离职只是口语化用词,指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
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对于自动离职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自离员工邮寄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通知工会。
劳动法对旷工处罚没有具体标准,只规定了,如果因为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的。 2、《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
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