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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认罪书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 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 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公司内部员工挪用公款的行为会损害到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挪用公款的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有可能会构成挪用公款罪,当事人会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期。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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