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紧随国家的相关政策,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
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确需出售的,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对于这些出售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青岛市相关法律规定: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
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随着青岛经济的发展以及大量人口的涌入,青岛的土地迅速升值,房价一升再升,达到了市民承受的极限。所以很多市民担心青岛经济适用房价格会不会也像
商品房那样,价格升到高让人无法承受的地步?据市政府公布的最新消息显示,青岛三环新城的基准价格是3670元/平方米,项目最低价格是3570元/平方米,最高价格是3780元/平方米,相较于商品房4000-6000/平方米的价格,还是优惠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