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闻
侵权责任应如何承担由于新闻
侵权行为传播快、范围广,给
受害人造成的
精神损失和名誉损失也是无法估量的。按照我国
民法通则规定新闻
侵害名誉权的法律责任应主要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方式。具体的责任承担人有信息提供者、记者(通讯员)、编辑、
法人等,他们之间的责任应怎样划分呢?其责任应作具体的分割如下:(一)提供者提供的信息失实,应由其承担责任,根据损害后果的大小,分别以其个人名义在该报刊予以更正,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或
赔偿损失。(二)记者原稿失实的,其承担责任的方式同上。(三)未经作者同意,编辑部修改后失真的责任,视不同情况,应由该报刊社以法人的名义予以更正,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四)转载的刊物失真等造成
名誉侵权的,由其报刊按上述方式承担责任。(五)作者报刊社均有责任的,由其共同承担责任。二、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合并适用吗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
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这些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