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强制措施专题 > 强制执行要通知被执行方吗

强制执行要通知被执行方吗

强制执行要通知被执行方吗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刑事强制措施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诉讼参与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强制措施。
2024-03-04 23:37:51 已帮助239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申请强制执行要多少费用

按照规定,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需要向法院依法缴纳以下标准的费用:


按照一般规定,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是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中会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


一般的缴费标准是:


1、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


2、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


3、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


除了应交的执行费,申请人还需负担以下几项的费用:


根据具体的规定,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也需要申请人负担。


另外,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在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关于这个问题,规定中的具体的安排如下所示:


一般地,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将会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


要是法院不按规定期限采取强制措施的,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最新 最热
全部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