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产假工资发放标准主要是: (1)月育生活津贴,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参加本市城镇
社会保险,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属于计划内生育,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
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2)有本市城镇户籍,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
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属于计划内生育,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