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曾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过
劳动关系的
劳动者,其过去从未参加
养老保险或过去
存续劳动关系期间还有工作年限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持有当地居民户籍,2,其与市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2011年之前。关于一次性补交,珠海
社保问题申报截止日期规定是市直单位的
起始时间:属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原
固定工和干部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95年7月;属于合同制职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 1984年11月;属于
临时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8年12月,一次性
缴费年限最长为职工达到国家规定
退休年龄前建立劳动关系而应参保未参保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