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由各地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
退休职工发放的
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
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
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
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
法定退休年龄;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
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
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
购房合同或
房屋预售合同、
房屋产权证、
土地使用证、
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关于您短信通知公积金贷款已发放,可是还没有接到银行短信通知的问题参考如下解决办法。待您查到您的贷款为“已入账”状态后,管理处工作人员分批次通过短信、电话通知(开发商统一办理由开发商通知)借款人到管理处领取
借款合同和特种划款等有关贷款发放凭证。此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还款。如您仍有疑问,请及时与办理贷款的公积金管理处联系您好,待您查到您的贷款为“已入账”状态后,管理处工作人员分批次通过短信、电话通知(开发商统一办理由开发商通知)借款人到管理处领取借款合同和特种划款等有关贷款发放凭证。此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还款。如您仍有疑问,请及时与办理贷款的公积金管理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