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根据《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的规定,沈阳最新动迁政策如下:
1、 城市房屋拆迁实行许可制度。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房屋拆迁。
2、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等,订立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3、 拆迁租赁住宅房屋,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公有住宅房屋,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私有住宅房屋的;拆迁落实国家私房政策带户返还住宅房屋的。
4、拆迁人给予被拆迁住户一次性搬家补助费300元;自行安排过渡用房的,按核定的常住户口人数每人每月50元,发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5、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计算:公有房屋建筑面积=该户房屋使用面积×〔该栋房屋建筑面积÷各户房屋使用面积之和〕。私有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增加的建筑面积=安置住房建筑面积-被拆迁房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