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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登记

土地确权登记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2-25 00:19:15 已帮助190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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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确权登记问题
  1、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分属不同部门,确权的主体和性质尚不明晰   一是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确权发证分属国土和农业两个部门。   二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主体不明确。   三是农村集体土地和宅基地权属尚不明晰。   2、确权登记认识尚不统一、基层推动此项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3、确权登记中遇到的政策性矛盾突出,工作力量和投入经费严重不足   4、确权登记发证的后续工作亟待加强,相关政策调整尚未及时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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